室内樂是指由 2 件以上樂器組成的合奏。因爲每件樂器均單獨演奏一個聲部,爾各聲部的作用一律無主次之分,故又稱為重奏。音樂會中常見的有:小提琴與鋼琴或大提琴與鋼琴的二重奏鳴曲,管樂器與鋼琴的二重奏鳴曲,弦樂三重奏或鋼琴與弦樂的三重奏,弦樂四重奏或鋼琴與弦樂的四重奏,五重奏,及各種器樂組合的四重奏,六重奏,七重奏和八重奏等。其中最重要的組合形式是從18世紀中開始的弦樂四重奏,由兩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一把大提琴組成。海頓既是交響樂之父,又是弦樂四重奏之父。其後,莫札特,貝多芬和舒伯特等均創作了大量膾炙人口的弦樂四重奏和室内樂經典名曲。今天,“室内音樂會”在音樂會堂演出是十分平常的事,但室内樂仍然保持其一定的名實相符之處...